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4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2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6.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征得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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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3日上午9:00-2025年2月1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人事招考网(https://www.szpta.com.cn/)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限报考一个岗位,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所需资料
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醴陵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6.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如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专业均未注明“师范类”,另需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以及课程表或毕业成绩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2.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的,由醴陵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醴陵市人社局认定。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类或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分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一致。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改报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下午14: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即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资格初审
2月20日上午12∶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5比例进入下一环节。若按比例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如出现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备考课题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立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说课成绩×50%
笔试、说课、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有关信息。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当场与醴陵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考生当场放弃签约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作一次性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组的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醴陵市教育局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教育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学校,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1—23726211(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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